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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良同志对省直文明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4-03-29   来源:党建网

 省直文明委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省直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的有关事宜,确定省直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名单。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文明委主任刘春良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直文明委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省直工委巡视员、省直文明委副主任李汴霞详细汇报了省直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情况和推荐建议,经省直文明委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推荐省委宣传部等25个单位为省直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
 
    刘春良在会议上指出,今年以来,省直文明办不断提升创建标准,深化创建内涵,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特别是今年“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能够充分考虑省直各单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本着节俭、务实、重效的原则安排各项工作,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规范有序、结果真实客观,通过考核发现了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单位,得到了省文明办和被考核单位的好评。
 
    刘春良强调,下一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依据即将出台的“文明河南”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在前几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建设、诚信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抓好省直机关的文明创建工作。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尽最大努力把文明创建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省直各个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力戒搞成“两张皮”,这样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得到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机关干部的支持。二是要创新载体,深化内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有好的载体和抓手。近年来,省委省直工委、省直文明办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道德讲堂”等一系列活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下一步,要根据省直机关和各职能部门的特点,选好活动载体和抓手,深化文明创建的内涵,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三是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今后的文明创建工作和文明单位考评过程中,要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结合,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力避形式主义,更多的注重实效。四是要不断总结好的经验,把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形成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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