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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4-06-03 15:14:38   来源: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党建网   责任编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创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九)领导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和河南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