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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23 09:17:1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

省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8月22日,省纪委再次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四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洛阳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曙光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6月初,赵曙光向组织报备拟设宴8桌操办女儿婚宴。2016年6月11日中午、6月15日中午和晚上,赵曙光分别在两个酒店分3次操办女儿婚宴,共设宴21桌,并邀请27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违规收受礼金7400元。事后,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调查期间,赵曙光主动将违规收受礼金上交廉政账户。2017年6月,洛阳市纪委给予赵曙光党内警告处分。

新乡市牧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邵秋柱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2年7月,时任花园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的邵秋柱以辖区内某小区项目拆迁需要协调配合为由,借用开发商一辆小汽车使用,并将车辆维修及燃油费在花园办事处报销。2013年国庆节期间,邵秋柱将该车送至海南省文昌市供其子邵某使用,直至2016年9月才将该车归还企业。其间,车辆维修及燃油费由邵秋柱个人支付。2017年6月,新乡市纪委给予邵秋柱党内警告处分。

信阳市水利局原总工程师、副局长杨天喜,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锋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9日至11日,杨天喜、徐锋二人在青岛参加中国水利学会举办的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二人擅自改变行程,以考察水利项目的名义乘飞机到西宁旅游,于7月15日返回信阳,并将旅游花费的相关费用8730元在单位报销。2017年6月,信阳市纪委分别给予杨天喜、徐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旅游费用。

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原校长王豪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2014年、2015年春节前,王豪义接受一家与该校有校企合作关系的公司股东卢某所送超市购物卡累计5000元。2013年中秋节前,接受该公司另一股东李某某所送月饼等节礼若干;2013年至2014年,王豪义先后3次接受李某某邀请,到信阳黄柏山风景区、山西王莽岭风景区等地旅游,3次旅游共计6天,花费近3000元,王豪义仅支付第二次旅游门票,其余费用均由李某某负担。2017年6月,开封市纪委给予王豪义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河南日报记者 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