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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完工一年才申报的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咦?为什么这个村申报的扶贫项目打机井的时间为2018年,但是各种施工单据上显示时间是2017年呢?”山东省肥城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根据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在延伸调查施工队赵某参与实施的工程时发现了问题。

  “打井的时间比项目申报的时间早了一年?这件事有点蹊跷,先了解一下申报项目时的具体情况。”第二纪检监察室尹主任思索片刻说道。

  “当时他们村上交的手续是齐全的,我们也进行了验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镇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回忆道。

  调查组人员来到村里找到了施工手续上显示的打井位置,又与村负责扶贫项目申报的村干部核实,确定是同一个位置,同一口井。

  “麻烦你详细讲一下验收机井的经过,当时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调查组再次找到了镇扶贫办的验收人员。

  “当时我们到村里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机井被锁在一个院子里,没有开门,我们透过铁门看到机井上面的设备都很新,就直接验收了。”验收负责人说道。

  尹主任了解情况后,心中有了盘算,“小张,咱们去会会这个施工人赵某。”

  再三犹豫后,赵某说出了实情,“这口机井是我之前就打的。当时为了给我的厂子供水,在村里同意的情况下就打了,也提供水给村民无偿浇地用,后来我找村支部书记石某要补贴,石某便让我伪造了材料申请扶贫项目打井。”

  “项目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小张问道。

  “我也没想到交的那些材料都通过了,验收时正好赶上机井维修换了新的设备,就这么糊弄过去了……”赵某支支吾吾地将实情说了出来。

  面对核查组掌握的详实证据,村支部书记石某悔不当初,“当时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把手续办好,他们就不会发现,套取的钱也都用在了给现在的机井维修上,是我的纪法意识不强,犯了这种错误,我现在非常后悔……”

  2023年10月,肥城市纪委监委给予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此次套取财政扶贫资金问题,市纪委监委向镇党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其举一反三,对辖区各村居涉农项目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堵塞制度漏洞,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同时,将该案例在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从源头上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怡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