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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性的三重维度

发布时间:2025-06-20   来源:河南日报

  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性,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人民”二字位置最高、分量最重。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坚持与发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引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根本遵循。抓住了“人民性”就抓住了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

  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跨越国度、跨越时代的影响力,就是因为它植根人民之中,指明了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干事业不能忘本忘祖、忘记初心。我们共产党人的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人民立场始终是马克思、恩格斯审视法律及其运行的基本立场。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坚持和贯彻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任何一项伟大事业要成功,都必须从人民中找到根基,从人民中集聚力量,由人民共同来完成,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原理。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一切脱离人民的理论都是苍白无力的,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理论都是没有生命力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站稳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贯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实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飞跃。

  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习近平总书记还深刻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对中华文明的全面深入了解,也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深谙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丰富内容,而且善于汲取精华、择善而用。“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蕴含着丰富的治国理政智慧以及深厚的敬民、重民、爱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在多个重要场合引用或化用古人的经典名句来阐释这一思想,比如,“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精彩用典既充分展现了中国古人的政治智慧,同时也是对“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价值理念深厚历史底蕴的生动阐释,不但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获得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也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彰显了强大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了更加宏阔的历史纵深和深厚的文化根基,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引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根本遵循。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引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相应的,对法治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要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治监督、评价等各个方面。要不断健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努力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法治领域改革成效的标准;要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人权保障法律制度,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王怡潇